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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药(中药制剂)申请生产申报资料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28 10:52:03
  • 核心提示:①生产用药品原料(药材)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对照品及资料(留作初审单位审核用)。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资料、结论和该药品使用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③连续生产的样品至少3批(中试产品)及其质量检验和
    ①生产用药品原料(药材)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对照品及资料(留作初审单位审核用)。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资料、结论和该药品使用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③连续生产的样品至少3批(中试产品)及其质量检验和卫生标准检验报告书(样品每批数量至少应为全检需要量的3倍)。④临床研究负责单位整理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并附各临床研究单位的临床报告等资料。⑤药品包装材料的性能、规格及标签的设计样稿和说明。产品使用(试用)说明书样稿,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主要组分(成分)、中医药理论或基础实验阐述、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贮藏、使用期限、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特殊药品和外用药品的标志必须在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上明显表示。从第一类至第五类新药(制剂)要求申报以上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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