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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发物,如何忌口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0-31 07:52:47
  • 核心提示: 为更好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在各地推荐基础上选拔组建了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现将专家撰写

     

    为更好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在各地推荐基础上选拔组建了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现将专家撰写的科普文章择优推荐给广大网友,希望大家在阅读中感受中医魅力,收获健康人生。
     

    中医认为,养生要根据自己的体质特点和季节选择食物,不是想吃就吃,要注意忌口。也就是说一些容易诱发痼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不能吃。这些食物,民间称之为“发物”,就是指容易诱发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中医典籍中记载了大量疾病时饮食的禁忌。如东汉时的《伤寒杂病论》就告诉我们感冒发热时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一直到现在,患热病的病人也不宜吃辛辣、油腻之品,如姜、椒、肥肉、酒类等。

    发物因为是对某种病有诱发或加重趋势的食物,故对这种病人是该禁忌的,但对其他的人,就不一定是禁忌的食物,甚至可能是应该经常食用的补品。如皮肤生疮疡肿毒的病人禁食温热的狗肉、鹿肉、羊肉,但体质虚寒怕冷的人是可以经常吃羊肉补虚散寒的。香菇、鲫鱼对荨麻疹等皮肤病人不宜,而对产后乳汁稀少者,正是催乳佳品。

    所以不能简单地将某种食物列入发物而加以排斥。应该把疾病的饮食禁忌列出来,以供患者在饮食治疗时和人们安排日常食谱时有所选择。

    一般而言:
    1
    咳嗽痰多者
    禁油腻、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易于留邪之品;
    2
    久病之人
    禁羊肉、猪头肉、母猪肉、鹅、鱼腥类;
    3
    发热患者
    禁薤、姜、花椒、胡椒、鹿肉、鹿血、羊肉、狗肉等温热之品;
    4
    荨麻疹等皮肤病人
    禁韭菜、春笋、香椿、香菇、香菜、虾、蟹、鹅、海鲜等气味芳香,性热走窜之品;
    5
    胃脘饱胀
    禁饴糖、糯米、肥肉滞气之物;凡有出血倾向的病人,禁海椒、慈菇、胡椒等辛辣动血之品;
    6
    体质虚寒者
    禁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
    7
    体内湿热较重
    表现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者,应忌吃油腻、辛辣、滋补、燥热食品;
    8
    肚腹胀气的病人
    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胀气之品;
    9
    痛风病人
    禁啤酒、公鸡肉、豆类、动物内脏、鱼卵、海鲜、鱼、虾、蟹等。

    发物是否诱发疾病还和食用季节,食品的烹饪和搭配相关。

    比如热性发物,如狗肉、羊肉,在冬令服食则温阳补虚,强壮机体,如配上萝卜则利湿化痰,不光不诱发疾病,还可以食疗治病。一般民间公认的发物鲤鱼,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莲子,就可制约其热性,有滋补健胃,利水消肿功效,还是一款不错的食疗佳肴呢。

    之所以发物会诱发疾病,其机理不外以下几点:

    一是食物的性大热,温燥助阳,体质热的人吃后上火,有发热、发疮、牙痛、热盛动血等症出现或是性大寒的食品,性寒伤阳气,不适于体质虚寒者食用,食后会有腹泻、腹痛等机体不适症状出现。

    二是有些食物性味芳香走窜,具有辛温发散之功,易于动风,导致皮肤瘙痒、如过敏性紫癜、皮炎、湿疹、肠炎、荨麻疹以及诱发痼疾等;

    三是辛辣刺激性食品,对气虚易于动血者不宜,可能导致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

    四是滋补性食品,具有荤腥腻滞之性,不宜于邪气猖獗时服食,食则助邪,导致炎症扩散、疔毒走黄、发热、胀气、便秘等。 《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即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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