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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中药资源管理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24 09:29:44
  •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中药材产业扶贫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和《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提升中药资源及产业扶贫工作相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我局拟举办第二期中药资源管理人才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实际承担全国中药资源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县级普查队队长或副队长优先。

    (二)实际从事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的管理人员,副科级以上(含);工作在县以下行政单位者优先。

    二、学习内容

    包括宏观政策与战略、管理素质提升、专业理论与实操等模块;统筹“中药资源”和“业务管理”两个方面,注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管理和研究相结合、基础课程和前沿讲座相结合、学位需求和岗位要求相结合。

    三、学习时间

    2018年3月开学。学习时间为期一年,每两月集中授课一次,总计授课200学时。

    四、学习费用

    该培训班免收学费。交通费、食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考核评估

    (一)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教学和考核。

    (二)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三)课程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位课程体系。学员能自行补充完成其他规定位课程,并通过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符合国家学位要求者,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药硕士专业学位。

    六、报名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名额为1-2人,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学员推荐登记表及汇总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家有

    联系电话:010-64089179

    电子邮箱:zy64057269@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100700)

    网 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www.satcm.gov.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http://www.yjstcm.ac.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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