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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农村社区群众享中藏药服务
2009-9-12 9:28:0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做出的重大决策,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10年,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意见》强调,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和发展现有中藏医医院的基础上,到2010年,使综合医院、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藏医科、中藏药房达到中藏医科相应建设标准,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藏医医院的投入力度,支持州县级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使医院的基础设施与所承担的任务功能相适应;加强制剂室规范和标准化的基础、检验等设施、设备建设,确保制剂质量,保证临床用安全有效;加大中藏医药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中,将符合条件的中藏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政策规定的中藏医药服务技术、项目、院内制剂等纳入报销范围,在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中要充分考虑中藏医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藏医药。

  到2011年,培养50名中藏医名医,建设8所~10所中藏医名院,20个~30个中藏医名科

  《意见》要求,继续开展中藏医药育名医、创名科、建名院和中藏医药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到2011年,培养50名中藏医名医,建设8所~10所中藏医名院,20个~30个中藏医名科,使中藏医药在各族群众医疗、预防、保健中得到普遍运用。

  《意见》规定,要研究制定扶持中藏医医院开展中藏医药特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中藏医药人才培养以及开展中藏医药适宜技术的优惠补助政策,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医学教育、医疗广告发布、医疗事故鉴定、科研成果评审等方面,要与综合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到2011年,建设10个~15个名老中藏医专家研究室

  《意见》指出,继续开展中藏医药古典医籍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工作,到2011年,整理、出版100部具有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藏医药古籍文献;建设10个~15个名老中藏医专家研究室;将各州级中藏医医院建设成为全省中藏医临床研究基地;到2011年,对全省县以下医疗机构1000名中藏医药人员进行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开展州县级医疗机构200名中藏医药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培训100名中藏医药制剂人员。 

  《意见》要求不断完善中藏医药事业管理体制,各州卫生部门要设立中藏医科,做到中藏医药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保证发展中藏医药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顺利贯彻和落实。要求各地区要将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中藏医药事业的专项投入。要求各级财政要逐步建立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的中藏医药事业投入机制,在卫生事业费和卫生项目经费中,提高中藏医药经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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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唐汉中医药网   网址:http://www.TH5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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