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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四明观”促进医德师德建设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6-05 15:14:13
  • 核心提示:作为大学的附属医院,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承担着临床教学、实习与研究生培养等任务。我们要将加强医德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

    作为大学的附属医院,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承担着临床教学、实习与研究生培养等任务。我们要将加强医德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医院创新性地提出的“四明(文化)观”——明学理、明医理、明情理、明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理念打造“明医”,以促进医德与师德建设。

    “明医”与“名医”不同

    中医药作为实践医学需要继承与创新,能否生存与发展取决于疗效,能否赢得更大的疗效取决于人。因此,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第一要素是中医人。每一位中医执业人与正在学习中的学子,很多人的梦想就是成为“名医”。医术至精、医德至诚,方为大医。人们通常认为,大医即为“名医”,却忽略了“明医”。

    “名医”一词流传久远。说起“名医”许多人都会如数家珍,从古至今不乏其人。提起“明医”很多人就知之甚少了,这是因为不解“明医”一词其意何为。“明医”与“名医”音同义不同,有关联也有不同。多年以前,余瀛鳌、王永炎两位中医名家从不同角度作了阐释,可以说是经典之说。所谓“名医”,基本要素和条件,一是学术临床水平高,二是在社会上的名望重。所谓“明医”,是指明智的医生。一定是学验俱富,不仅是学理渊深、明晰,更重要的是诊治疾患,在溯因、辨证、论病、施治等多方面,能够心知肚明,治效显著,并富有远见卓识。

    “名医”与“明医”都应是人们心中的好医生因而受到尊重。但在现实情况下,可能因为存在多种复杂的社会因素,“名医”也可能有个别人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而“明医”则不应有这样的个别情况,做“明医”比做“名医”更难。只有作为“明医”的教师,才能将传道受授业解惑有机的统一,才能做到教书育人有机的统一。要真正认识清楚“名”与“明”两者的不同,才能够处理好相互的关系,围绕“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大文章。

    “明医”文化意义重大

    要“名”与要“明”,这是关系到人才培养的导向问题。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上,要以“名医”为目标,以“明医”为标准,注重“明医”的培养。“名医”不仅会水到渠成,更不会徒有虚名。将培养“明医”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工作,做高明的医生,而不是徒有虚名。品性高洁,将治心作为治病之根本;重“名”与重“明”,这是关系到医患和谐的实质问题。“名医”的名声固然响亮,但切不能以名谋私,要切记《大医精诚》中所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这是明医之道、行医之道与待患之道。“明”医会赢得好口碑,成为患者心中的“名”医,医患关系岂能不和谐。全社会应了解“明医”、崇尚“明医”,这对于净化社会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医院崇尚“明医”、打造“明”文化,对于构建和谐医院、和谐医患,以及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明”文化观引导思想建设

    依据历代中医药名家对“名医”与“明医”辩证关系的论述,我们提出了“四明”文化观的具体内容。主要是要明学理,做到继承创新,教书育人,明辨操守。要明医理,做到德技双馨,救死扶伤,明辨笃行。要明情理,做到情暖百姓,和谐医患,明辨是非。要明真理,做到弘扬中医,惠及民生,明辨真伪。在“名”“明”之中诠释大医精诚和医院社会责任。只有明学理,才能够培养出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医院人才队伍,才能高起点引进、高质量培养、高效益使用、高标准管理,无论数量、质量、结构上都科学合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明医理,才能够传承中医精髓、强化中医理念、树立中医品牌,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符合中医学术规律、有利于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方便群众就医的办院模式。明情理,才能够真情与患者相处,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医院注重提升医疗服务理念,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各项服务流程,尽最大可能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以此赢得患者最大的理解与信任。明真理,才能承担起中医院责任,弘扬中医文化,宣传普及中医养生知识,引导人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将“惠及民生,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医院和医务人员责无旁贷之责任。

    “名”与“明”是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关系,无论是对医生个体而言,还是对医院群体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注重“名”的同时,更要注重“明”,将知名度与美誉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名医”引领示范,推动“明医”培养,是我们践行大医精诚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只有将“名”与“明”协调统一起来,才能有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四明”文化观的建设,医德与师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医患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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