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各地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热潮。其中,中医药法第一章第四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该条款内容强调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目前,中医药管理机制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管理机构不健全,还有大量的管理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已有中医药管理模式严重西化,研究水平和能力较低,缺乏中医药专门的管理研究型高精尖人才。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才。没有完备的管理研究人才队伍,中医药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容易在谋划整体战略和大局上出现认识上的误区和视野上的局限。
然而,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多数管理学院起步较晚,本科相关专业大都偏向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与中医药事业管理联系不够紧密。随着中医药法的颁布,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行业都亟须高端智库人才,所以,管理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是当前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此,笔者建议,在中医药法颁布的大好背景下,政府主管部门要重视起中医药管理研究型人才培养工作,重视相关具体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让中医药法切实落地。在具体操作方面有几下几点:
第一,重视院校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紧密结合。中医药高等院校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专业设置、课程安排都应该以中医药行业的切实需求为导向,中医药管理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方案要有更强的针对性,以满足行业需求。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培养的优势,加强在职人员中医药管理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要进一步细化继续教育规范,针对中医药管理研究型人才能培养制定相应培训、考核、监督制度。
第三,积极吸取卫生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中医药学具有自己独特的学科特点,中医药管理研究型人才的需求是当今社会对中医药行业提出的新要求,所以中医药管理人才培养要在立足自身学科特点的前提下,积极吸取现代医学管理模式优势和经验,以促进中医药事业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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