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卫生厅印发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价方案》,开始对该省119个县(市、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全面评价。
按照该省制定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评价包括组织领导、项目执行、推广绩效三部分,共计15项指标,每个县(市、区)将随机抽取4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评价过程包括各项目县(市、区)自评、各市卫生局评价和省卫生厅复评,复评项目县数不低于20%。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最终得分将分三类计算,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未评价,以自评分的90%为最终得分;省或市有1次评价的,自评分权重为0.4,上级评分权重为0.6,以总分的95%为最终得分;省、市都有评价的,自评分权重为0.2,市评分权重为0.3,省评分权重为0.5,以总分的100%为最终得分。达标分数线为70分,优良分数线为80分,优秀分数线为90分。
对于达到优秀的项目县,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将予以表彰,并在明年安排项目时予以倾斜。不达标的项目县将通报批评。(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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