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物价局日前联合发文,将中医首批7个试点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范围,由去年两个市扩大到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开展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在威海、济宁两市进行,增加6个病种作为第二批试点病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将第一、二批试点病种同步纳入改革范围。
2014年,山东省选择桡骨远端骨折等7个中医优势病种,在济宁、威海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看,患者负担大大减轻,医疗机构得到发展,中医诊疗技术得到普及和推广,医保基金更加安全。在济宁市,7个病种的平均费用较同期综合医院相同病种费用降低46%。
该省明确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病种是:闭合复位经皮穿刺内固定技术治疗肱骨外髁骨折、桡骨颈骨折、盖氏骨折、掌指骨骨折、踝部骨折脱位、足跖骨骨折。要求制定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合理确定改革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不高于现代手术技术治疗总费用的70%。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