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中医院率先在全县实施住院病人“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目前,参加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三无人员(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救治措施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需预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金沙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提供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经核实准确后的复印件、医疗保障卡或合作医疗卡,就可以在该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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