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药现代化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媒体聚焦 > 正文
  • 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张东风 时间:2011-09-06 14:58:00
  • 核心提示: “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的肝毒性。” 8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第40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发出警示。  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规格为200mg,商

      “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的肝毒性。” 8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第40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发出警示。

      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规格为200mg,商品名“里素劳”,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通报》显示,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12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接到有关酮康唑口服制剂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1621例,主要为胃肠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肝胆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等;严重病例116例,占所有报告7.16%,其中死亡病例2例;严重不良反应报告中有肝毒性的表现为92例次,占58.60%,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肝中毒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医护人员和患者在选择用药时,只有其他抗真菌药物治疗无效,且使用的效益大于风险时,才考虑使用本品;建议患者治疗前应先进行肝功能检查,且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发的体征和症状,以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