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就医指南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政新规 > 正文
  • 浙江鼓励社会力量办中医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施 翔 时间:2015-12-25 15:49:57
  • 核心提示: 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关于“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同时,更加重

     

        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关于“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同时,更加重视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意见明确政府举办医院的数量规模,对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允许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力量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发展医养、医健、医旅、医体结合型机构,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该省将通过3年时间,使试点地区医疗机构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降低到30%以下,服务量占比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