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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将实行统一中药编码标准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栗 征 时间:2015-10-30 15:58:07
  • 核心提示: 商品条码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标志着企业的信誉,也便于商品的分类、堆码与查找。中药产品既是一般商品,又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制定并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医药编码体系

     

        商品条码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标志着企业的信誉,也便于商品的分类、堆码与查找。中药产品既是一般商品,又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制定并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医药编码体系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化的必然要求。10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等三项中医药国家标准,标志着全国将实施统一的中药、中药方剂、中药供应链编码体系。这三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规定了中药方剂的分类与代码结构,对1089首中药方剂进行了分类编码,适用于中药方剂的临床用药、科研教学、统计和监督管理,以及中药方剂、中药处方、电子处方、电子病历、中医病历等工作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与互联互通。

      《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规定了中药的编码规则,适用于中药材、草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超微饮片、中药超微配方颗粒的分类编码,还可以用于中药的生产经营、采购、储藏、养护、科研教学、监督管理、中药供应链(物流)、统计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与互联互通。

      《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规定了中药产品贸易项目、产地、单位、等级、生产日期、批次号、系列号、数量等产品标识内容信息的编码与表示,适用于中药供应链管理、监督管理流程中的信息处理和中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换处理与互联互通,填补了药品流通保障和医疗服务领域的一项空白。

      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意味着在全国实现中药方剂、中药名称、品种及其规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码”,“以方统药”,可以有效避免“同方异名”、“异方同名”、“同物异名”、“异物同名”的混淆现象,防止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劣充优,推动构建中药流通保障体系,完善中药质量认证体系,建立健全我国中药质量溯源体系,形成中药质量倒追机制,有效监督和管理中医药市场。该系列标准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的前沿问题和重点领域,理清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战略举措和路径方法,推动中药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为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产业适应“互联网+”及物联网发展需求、促进全产业链创新变革提供技术支撑。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等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由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牵头,联合中国中药协会、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44家单位的87名中医药专家,以深圳中医药地方标准为基础,历时两年完成。以该系列国家标准为基础提出的国际标准项目提案,已经申请并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立项,使得中医药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衔接,推动了中医药这一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为中医药领域的中国标准“走出去”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中医药国际传播拓展了新的空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桑滨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崔钢以及参与标准制定的部分专家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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