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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中马进行会谈,中医药合作又进一步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09 09:43:21
  • 核心提示:2016年11月8日,第11次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会议在新加坡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率团出席会议并会见了新加坡卫生部医药总监王建忠等。

    王建忠代表新加坡卫生部

    2016年11月8日,第11次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会议在新加坡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率团出席会议并会见了新加坡卫生部医药总监王建忠等。
     
    王建忠代表新加坡卫生部首先回顾了中新在中医药领域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感谢中方十多批专家协助新方开展中医进修课程设计、中医师、针灸师注册及考试等工作,希望新成立的中医药研究院,继续得到中方在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促进中医药在新加坡的规范与发展。新加坡卫生部也将积极征求中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办好中医药管理人员短期培训项目。
     
    闫树江感谢新加坡卫生部的热情接待,高度赞赏中新两国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为新加坡卫生部开展中医师、针灸师注册与考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衷心感谢新加坡卫生部对中国中医药管理人员短期培训项目的大力帮助。闫树江指出,中医药在新加坡的发展对世界其他国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希望未来两国能共同推进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决议》的落实,希望新方继续支持和参加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欢迎新方积极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建设,共同推进中医药在全球的传播与发展。
     
    本次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会议按照既定议程顺利召开,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执行2013年签署的中新中医药合作计划书,并探索拓展合作领域,积极推动双方相关机构在中医科研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代表团在新期间还访问了新加坡卫生科学局、中央医院、同济医院等机构。


    2016年11月10日,第二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与马来西亚卫生部卫生总监诺尔•希沙姆•阿卜杜拉进行了会谈,双方就共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深入开展传统医学合作达成了系列共识。
     
    诺尔•希沙姆•阿卜杜拉首先回顾了第一次双边工作会谈后中马在传统医学领域开展的合作情况,对中方给予马方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介绍了马来西亚传统与辅助医药发展的概况,表示马方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已经在2016年8月1日起生效,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中方的协助与支持,同时建议落实具体的合作项目。
     
    闫树江首先感谢马来西亚卫生部的热情接待。他表示,中马双方共同推进落实谅解备忘录,尤其是第一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以来取得了很多成绩;中方对马方已经实施的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表示赞赏,建议马方政府在执行法令过程中多听取中医师的声音,充分发挥中医组织的作用,让法令真正起到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的作用;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中马在传统医学领域开展合作,欢迎马方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规划项目建设,共同造福两国人民福祉。
     
    经过会谈,双方同意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贯彻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决议,落实好《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马方支持在中国—东盟平台下开展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积极参加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中方继续支持马方开展中医药政策法规培训、中医师资格认证和针麻师培训等工作;双方将探索在传统医药健康旅游等新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具体合作内容。
     
    据悉,2011年11月,中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后,双方一直保持着紧密合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协调国内有关中医药机构与马来西亚开展交流与合作,两国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领域取得可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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